1)第38章 赵立东的无耻提问!叶秋:_让你普法,你给法官判十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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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十八章:赵立东的不要脸提问!叶秋:问的不错,让审判长来回答你吧!

  叶秋面对吴德的手段。

  之所以这么反击。

  原因正如张三所推测。

  他掌握了审判长安政兴的心理。

  准确的来说,倒不是掌握心理。

  而是通过微分析能力,清楚的看出来了,安政兴正准备进行提醒。

  这时候,为了给自己强度的吴德,就主动跳了出来,“提醒”自己。

  这其实也不算什么事情。

  毕竟律师有时候说了法官说的话。

  法官也未必见得就会不悦。

  而且。

  安政兴的性格在系统的资料里显示。

  总体比较平和的。

  而关键点就在于。

  叶秋一句反问。

  直接把吴德的行为给他定性成了为了达成自己的个人目的,利用法庭权益和法官的威严,并且无视法官,干扰司法流程。

  而安政兴。

  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利用自己了。

  更不喜欢别人越俎代庖。

  说白了。

  安政兴吃软不吃硬。

  吴德根本不可能了解到这种深层次的性格。

  所以这一个亏。

  是平胜保险该吃的。

  看到吴德吃瘪。

  白晓荼小脸都在发光。

  让你们嚣张!

  这下知道叶律师的厉害了吧!

  而叶秋倒是很平静。

  这种小手段的博弈,能赢不要太正常。

  不过,赢不赢的也不重要。

  要想给对方定罪。

  关键肯定在辩诉。

  因此。

  叶秋此时抽出一份材料。

  正常开始陈述道。

  “去年八月十八的时候,我方当事人阮丰发现车辆出现故障,因此交付平胜保险进行理赔维修。”

  “按照合同约定,本该在三天后,即八月二十一号取得车辆,但是直到一个月后,被告人平胜保险理赔员李兆铧才通知阮丰前往魔都之心维修厂取车。”

  “而取车的时候,李兆铧表示,车辆已经修好,试驾没有问题,不存在任何隐患。”

  “直到阮丰试驾,感知到车辆行驶不够流畅,因此打电话质问李兆铧,并要求全面更换所有存在隐患的设备。”

  “在此,我想询问检方,在一审判决中,判处阮丰主观知晓车辆存在重大问题的事实依据,是否就是这通电话?”

  听到叶秋的话。

  检方公诉人潘达看了看材料,点头说道。

  “一审控告的成立,主要辅证,就是这通电话。”

  “其说明了阮丰主观已经意识到了车辆存在问题,否则不会进行质问和提出要求。”

  “并且最终造成车祸的既定事实,因此,该辅证有着成为主要事实依据的效力。”

  听到潘达的话,叶秋笑了笑,看向审判席的方向,说道。

  “好的,谢谢检方的回答。”

  “现在审判长,我方认为。”

  “这个事实依据,效力并不足够。”

  “即:我方质疑该辅证,能成为主要事实依据的理由,并申请重新判定其效力。”

  说白了。

  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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