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百四十九章 麦伊莎_弗雷尔卓德的孤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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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雒卅回到自己的居所。

  其实也就是奴隶们一起睡的沙洞,除非有主人陪同,否则奴隶是不允许进入城市的,他们的家也仅能是在大漠上挖出来的沙洞,这是潜沙兽遗弃的洞穴,根本不是给人住的,但奴隶们别无选择。

  几个奴隶看到雒卅完好无损地回来,惊讶得瞪大眼睛,他们都以为雒卅这次死定了,就因为监工波罗斯多抽了他两鞭子,他就突然暴起咬掉了波罗斯的耳朵,按理说这种伤人的奴隶根本不可能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才对。

  但奴隶们没一个敢去问雒卅为什么,这个年轻男孩在这片拾荒区是出了名的暴躁易怒,有一起一个发馍的炊员嫌雒卅眼神太凶,少给了他半块馍,被他活生生打到半死。

  雒卅一言不发地走到自己休息的那里,他徒手搬开一块大石头,下面压着他的所有财产。

  按理说一个奴隶是不允许拥有财产的,有块遮羞布就算不错了,但雒卅藏起来的财产估计也没人感兴趣。

  一块指头大小的圆石头。

  没有任何特别的,就是随处可见的那种石头,扔到地上也不会有人多看它一眼。

  但雒卅却知道它的特别。

  大漠的日夜温差极大,白天热得像是炼狱,晚上冷得仿佛冰窟。

  几乎每天都有被活活热死和冻死的奴隶,尤其是他们这些负责拾荒的奴隶,更是凄惨,常年暴露在烈日和寒风中不到二十岁就会烙下病根,至少雒卅还没见过拾荒的奴隶有哪个活过三十岁。

  但这颗石头救了雒卅的命。

  它在白天摸起来冰冰凉,晚上却都都都都四武暖洋洋的,而且只要把它握在手上温度就会满满遍布全身,有了它雒卅才可以不管黑夜白天都能忍受住大漠的恶劣气候。

  雒卅不知道这块石头哪来的,自从他记事以来就一直在他身边了,雒卅觉得很有可能和自己的身世有关,所以他很小心地保管着它,凡是去见其他人都不会待在身上,免得被人发现它的不凡。

  雒卅把石头握紧,他看向沙洞里,一群面黄肌瘦的奴隶蜷缩着躺在沙子上,他们不可能睡得好,冷风不断从洞口往里灌,他们还必须时刻小心黑蝎子从沙里钻出来夺走他们的命。

  这就是奴隶,恕瑞玛的奴隶。

  一股怒火在雒卅心里燃起,他痛恨这个国家,痛恨自己的奴隶身份,但他没法逃走,大漠太大了,没有人知道它的边界在哪,离开了城市的保护只有死路一条。

  雒卅最后看了一眼这些奴隶们,大步朝外走。

  “我绝对不会再回来这个烂窝……”雒卅攥紧了手里的石头,“这次摆脱奴隶身份的机会……一定要把握住!”

  沙洞外是黑夜,好在星月还算明亮,雒卅可以看得清。

  雒卅走到沙洞门口的一片小绿洲,这是所有雒卅过去二十年来唯一喝过的水,里面充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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